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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医、教协调制度

四川传媒学院学生健康“家、医、教”协调制度

    学生的健康发展,需要学校与学生家长、专业医疗机构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才能确保学生健康成长,为做好学校发现、家长送医、医院治疗工作,特制定本协调制度。

    一、协调组织领导

    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家、医、教”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家、医、教”协调工作。

    组长:刘黎(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张书玉(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副组长: 陈俊明(党委副书记)

    成员:徐建奇(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唐杰(学生处处长)、周皓翔(校团委书记)、陈国英(教务处处长)、黄华(保卫处处长)、冯巧羽(卫生所所长)、冯小谦(信息中心主任)、各教学院(系、部)书记、副书记 。

    二、协调运行机制

    1.搜集家长信息,建立家长档案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协同学生处、各教学单位在新生入学时搜集学生家长的姓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建立学生家长档案并及时更新。

    2.与医疗机构建立学生就医“绿色通道”

学校与若干家二级甲等以上专业医疗机构签订学生就医“绿色通道”协议,以方便学生就医。

    3.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患有严重疾病的学生给予重点关注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通过学生心理健康普查等渠道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筛查出疑似严重心理问题学生并协同教学单位给予重点关注。学校卫生所通过例行体检、门诊治疗等途径建立学生身体健康档案,对患有严重躯体疾病的学生协同教学单位给予重点关注。

    4.及时向学生家长通报重点关注学生的健康信息

    及时向疑似严重心理问题或严重躯体疾病学生的家长通报学生的健康信息,提醒学生家长及时采取相关治疗措施。

    5.及时处理学生健康问题

    对疑似严重心理问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协同教学单位进行辅导,需要就医者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转介医院治疗。对患有严重躯体疾病的学生,学校卫生所协同教学单位督促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及时就医,避免病情恶化。

    三、条件保障

    1.学校主动与学生家长、医疗机构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学生家长的积极配合、医疗机构的支持。

    2.校内各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相互协作,责任落实,积极维护学生健康。

    3.学校提供足够的经费及必要的设施设备。

四川传媒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1.09